欢迎来到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网站!

  1. 首页
  2. 教学教务
  3. 规章制度
  4. 正文
点击显示栏目

规章制度

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细则

  • 来源:行政法学院
  • 发布者:行政法学院01
  • 浏览量:


毕业论文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掌握知识程度、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基本能力的综合性训练,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体现,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锻炼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学校《西北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指导教师管理

1.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须由学院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且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业务素质;

3)具有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经验;

4)具有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2.经学院备案、校内其他教学单位同意,学生可以选择其他教学单位具备指导教师资格的人担任指导教师。

3.所有在岗教师均需承担毕业论文指导任务,教师指导论文的数量应大体均衡。

4.指导老师的具体职责有:

1)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西北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指导工作。要以培养学生正确的政治立场、初步的科研意识和创新精神为宗旨,对学生进行认真细致地指导,使论文质量得以普遍提高。

2)指导教师接受指导学生论文的任务后,要认真帮助学生确立论文题目,指导学生查阅资料,写作文献综述,指导学生填写《开题报告》。

3)认真审阅学生论文初稿,指导学生修改论文,指导次数不少于4次,严防出现抄袭剽窃现象。

4)论文定稿后,按照学校要求的格式的要求逐项进行审阅,注意关键词的选择,英文摘要的准确性,注释及参考文献的规范化。

5)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指导检查情况记录表》《指导老师评分表》等相关内容。

6)在学院教务办的统一安排下,指导教师要分组参与学生论文答辩工作。

二、毕业论文选题管理

1.选题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2.选题突出专业性、学术性、新颖性,对标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指标的要求,应来自教师专业实践、科研课题或者以学生的专业实习、社会调查等为基础。

3.选题在学院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

三、论文撰写过程管理

本科毕业论文撰写的具体程序与步骤如下:

1.由学院教务办向全体毕业生发布毕业论文参考选题目录与指导教师名录,学生根据个人专业兴趣与能力自主选择论文题目与指导教师。

2.学院教务办汇总学生选择情况。

3.教务办负责通知学生与指导教师见面。

4.主管教学院长组织教师为毕业生作“毕业论文写作方法讲座”,使学生明确毕业论文写作的具体方法与各项要求。

5.在导师指导下学生确定具体论文题目,搜集资料,撰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导师的开题意见不少于30个字。

6.写作论文:初稿、二稿到最终定稿,确保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完整有序。

7.指导老师评阅。评阅意见应有针对性,不少于30个字,不能空泛,评分应准确、合理。

四、答辩过程管理

1.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组长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近年来具有一定科研成果的教师担任,论文指导老师不能作为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答辩小组成员。

2.答辩过程:

1)学生用PPT方式简要介绍论文选题背景、基本思路、主要观点。(5分钟左右)

2)答辩小组针对论文写作状况提问,每位学生回答的问题不少于两个。其记录格式为:

问题一:

答:

问题二:

答:

(以上10分钟左右)

3)答辩组合议学生答辩情况,并按规定填写答辩意见并签字。答辩意见应当不少于30个字,不得简单地填写“同意”字样,而应根据学生答问的情况填写具体的评语内容。

五、成绩评定管理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根据《西北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六、奖惩措施

1.评选优秀指导教师

实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表彰制度。学院按指导教师总数的10%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将给予适当奖励。

2.毕业论文教学事故的认定

对指导、评阅及答辩等环节存在不认真、不规范的现象,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教学事故认定。

3.质量责任追究

实行毕业论文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毕业论文如存在重大错误、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学生按舞弊处理,如已授予学位,则按国家与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4.质量考核应用

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是指导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凡因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与规范等问题影响学院教学常态监控和核心指标考核的,实行当年学院评优一票否决制。

六、附则

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并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