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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喜报!我院院刊《知行学刊》已加入“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

  • 来源:行政法学院
  • 发布者:行政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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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知行学刊》    

    《知行学刊》系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刊(原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三系系刊),创办于2001年,由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在读学生独立组织和编辑,每年分夏季号与冬季号出版两期。《知行学刊》编辑部以“为有志读书者创”为宗旨,由主编、副主编、责任编辑、编辑构成,每一届编辑人数规模通常为8到12人。在审稿模式上,编辑部对来稿进行三轮审核制,稿件录用以初创性和学术价值为标准。

    《知行学刊》始终坚持“释法律真知,议治政之行”的学术立场,坚持学术自治、兼容并包、思想自由,提倡对法律问题和公共政策进行学理或现实分析。编辑部致力于培养学生自身“以政治为业,以学术为业”的勇于担当的视野与责任意识,同时也以《知行学刊》为平台,一方面希望在校法科生能以严肃的学术敬畏感和整全的多元视角思考法律;另一方面希望能够激活学生内部的互相对话,进而共同呵护形成一个大学的学术共同体,促进学术交流,智识增长。


最新精彩要目

▷2022年第2期(2022年冬季号/总第47期)

【序言】


1.从共识到共同体
作者:《知行学刊》编辑部
【论文】


2.国际商事仲裁证据标准的重述与位阶建构
作者:高嘉蔓(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内容提要:国际商事仲裁视域下的证据审查和认定标准仅有要素式条文可循,而其具体内涵却比较模糊,处于空白地带。对其证据审查与认定标准的具体内涵进行重述,可知相关性不包含实质性,而是具有专项内涵;可采性存在三层内涵(相关性、补充审查、证据排除);证明力包括二维认定(相关程度、可信性);仲裁庭对合法性判断具有高度自由裁量权,符合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立、灵活、经济高效的价值论要求。进而,实践中的审查应当遵循从“可采性审查”到“证明力评断”的层次进行,其中“可采性审查”应依照“相关性审查——补充审查——证据排除”的顺序进行;“证明力评断”则包括对相关程度、可信程度两方面的衡量。
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证据审查;证据认定;IBA证据规则


3.转售价格维持的“安全港”规则适用——兼评《反垄断法》第18条
作者:王泽宽(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内容提要:纵向垄断协议的“安全港”规则基于实践经验产生,鉴于转售价格维持反竞争性强、对消费者潜在危害较大的特点,转售价格维持的“安全港”适用应更为审慎。通过对法律文本的法教义学检视,综合对我国本土司法实践现状,欧盟、美国实践经验,以及“安全港”规则的社会价值分析,我国应坚持“原则禁止+例外豁免+‘安全港’规则”的“弱安全港”模式,强化对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审查,审慎适用“安全港”规则。
关键词:“安全港”规则;转售价格维持;本身违法;豁免


4.互联网平台数据垄断的成因分析与规制路径优化
作者:关润楠(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内容提要:互联网平台利用自身优势掌握大量数据,通过算法设计将数据的规模价值转化为市场支配力,实现市场控制,形成垄断地位,对竞争者、消费者和行业形态都造成不容忽视的影响。既有的反垄断法规制体系在数字经济领域存在较大的调适空间,规制路径需进一步优化。首先,我国应立足监管的前置化、特别化和动态化特征,赋予“守门人”特殊义务;并通过完善数据交易制度,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再以规制经营者集中为着力点防范平台企业资本无序扩张;最后,完善消费者角度的反垄断救济体制,实现对平台垄断的有效治理,全面释放平台经济的活力。
关键词:互联网平台;数据垄断;限制竞争;监管前置


5.个人信息删除权的制度明确与适用检验——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7条为核心展开
作者:黄碧妍(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内容提要:《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7条明确了个人信息删除的规定,从实现个人信息删除的视角切入,以性质定位、制度明确、路径检验的顺序展开对个人信息删除相关规则的剖析。可知,个人信息删除权应归属为人格权益,其属于针对信息处理者的防御性请求权,立法对于个人信息删除采取了“义务前置,权利辅助”的行为规制模式。从个人信息删除权的主体、客体、成立条件、行使方式与救济的角度展开,围绕第47条对个人信息删除进行制度的明确与剖析,可发现在其他法律规范补足下仍存在监护关系下的权利主体、行使条件等不明晰之处。在该种制度下对个人信息删除实现的路径进行适用检验,可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删除权的知情、落实与救济等权利行使的关键之处创造了有效的路径,然具体的落实仍依赖于公权力机关,所设置的客体范围是否适宜、救济是否平衡等问题有待实务验证、立法补足。
关键词:个人信息删除权;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
【实践报告】


6.地方治理下的法治联络点——以探究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法治建设新构想为例
作者:何子铂、沙雨露、周梦娜、刘若豫(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李潇洋(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
内容提要:我国目前存在基层民意收集不及时以及基层普法规划性弱、不够精确等问题。通过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总结得出当前基层普法和民意收集工作存在的弊病与不足,并针对性提出构建同时具有民意收集及基层普法能力的新型机构“法治联络点”的方案,用以解决目前山阳县法治发展遭遇的瓶颈。通过引入其他主体,由原有人大与人民、政府与人民的一一对应关系,逐步变为由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法律院校(专业)大学生等共同组成的多层次、高水平的基层法治建设队伍,扩大民意收集和基层普法工作的参与队伍,提升其透明度、公正性,使其更加规范化、更具统筹性。
关键词:基层民意收集;基层普法建设;法治联络点


7.西南地区困难独居老人养老服务需求调研报告——以L市Y村为例
作者:吴杰禧(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内容提要:我国人口老龄化水平不断上升,且农村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城市,农村独居老人,尤其是农村困难独居老人的养老问题愈加突出。为探讨我国人口发展的重要议题,将目光聚焦在拥有大规模老龄人口的西南地区,选取西南地区L市;Y村22位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农村困难独居老人作为研究对象,基于CHARLS[1]和CGSS[2]设计调查问卷并提取参考数据,对养老服务需求展开调研。调查发现,由于家庭养老功能的缺失和经济条件的限制,西南地区农村困难独居老人在生活费用、疾病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养老需求得不到很好的满足,且地区养老服务发展滞后,多元主体参与力度不足。有必要弘扬乡村民俗文化、鼓励青年返乡就业、优化乡村医疗建设,在解决当地养老服务问题的同时进一步推广探索,探寻西南地区老龄事业的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之道。
关键词:西南地区;困难独居老人;养老服务;社会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