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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苗苗博士举办“女性权利与法律”学术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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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9日晚,作为行政法学院今年主办的“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最后一场学术报告,我院宪法教研室任苗苗博士在长安校区二号教学楼303教室为我校师生作了“女性权利与法律”的学术讲座,宪法教研室侯西勋副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常安教授和宪法教研室主任张佐国博士作为与谈人参与本次讲座。

 

任苗苗博士首先提出女性主义法学是对传统法学男性视角的一种反思,女性主义法学是法理学的分支,主要研究女性与法学的关系,尤其关注法律和社会对女性的偏见。女性主义法学有其独特的研究视角、方法与立场。其研究视角为性别视角,包括生理性别视角和社会性别视角;其研究方法包括:问女人问题、女性主义实践推理、意识提高;研究立场为打破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分立的既有规则。

 

任苗苗博士介绍了女性主义法学的主要流派包括自由女性主义法学、文化女性主义法学、支配女性主义法学、交叉女性主义法学、性积极女性主义法学、部分自治女性主义法学和(狭义)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自由女性主义法学高度重视将给与男性的个人自由同样给与女性,强调男女的共同性,主张法律给与男女两性一样的对待;支配女性主义法学指出男性对女性的支配地位,尤其是在性领域,其研究焦点主要为性骚扰、强奸、色情作品;文化女性主义法学强调女性区别于男性,并欲图用女性的关怀特质与连接命题改造法律;交叉女性主义法学批判前述流派将女性扁平化为白人、中产、异性恋,非白人中产异性恋女性所遭受的来自性别与其他身份交叉、叠加构成的歧视;性积极女性主义法学,反对支配女性主义法学将女性刻板化、单一化为性的受害者,提出女性也是性的享受者与构建者,重视通过法律保护女性的性权利;部分自治女性主义法学,强调女性的自我主宰的能力,反对法律与诉讼中,将全然的受害当做救济女性的条件;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以反对客观性和普遍真理为出发点,提出了反性别二元分立、性别本质化、身份表现理论等重要反思。

 

在介绍了女性主义法学的主要流派之后,任苗苗博士提出了自己构建的女性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家族女性主义法学”。家族女性主义法学的理论来源包括:许烺光的家庭关系理论、李霞的女性亲属关系理论、当代调研文献、自身经验。许烺光的理论强调了中国人亲属关系亲密的终生性。李霞以“婆家——娘家”为基本分析范畴,提出了以女性为中心的双系亲属结构。当代研究显示中国当代城市及农村家庭均不具备所谓核心家庭的基本条件:所谓独立住房,被“一碗汤”的距离解构;所谓独立财产,被“自愿被啃老“及“协商式亲密关系”架空;夫妻轴弱、亲子轴强;存在强大的祖孙轴。家庭女权主义法学实践的具体方法包括媒体传播及法律介入,法律介入包括立法与建构案例两种。 

 

在评议环节,宪法教研室主任张佐国博士提出女权主义法学研究视角在理论上是否可取的问题,合理差别与歧视的法律界定问题,家族与家庭的关系的法学及伦理学区分问题。

 

在回应了评议人的点评之后,任苗苗博士就学生们所提的“女性主义是社会学问题还是法学问题?”“女权从平权走向特权怎么办?”“当人权和女权发生冲突怎么办?”等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热烈的互动。

 

最后,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常安教授对行政法学院“宪法宣传周”系列宪法学术活动的成功举办进行了充分肯定,并鼓励同学们在校期间要多读书、读好书,把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学习结合起来,把对学术问题的兴趣和自身的学习过程自觉结合起来。

 

    2205分左右,侯西勋副教授宣布本次讲座圆满结束并感谢与会师生的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