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晚上,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学院法律学系特聘教授洪家殷为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行政法学院的师生们作了一场题为《台湾地区行政法上相关问题之探讨》的主题讲座。讲座由行政法学院副院长李大勇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洪家殷教授就向同学们介绍了今天讲座的三个主题:一、禁止不当连结原则;二、层级管辖;三、行政罚之合法性原则及便宜原则。
洪家殷首先谈到了禁止不当连结原则,借用台湾公费生的例子来解释原则的意义,并提及了政府的行政目的。此外,他介绍了台湾地区行政处分之附款,为了便于同学们理解,洪家殷借用台湾电视台播放韩剧的事例解释了台湾地区行政程序法第94条。接着他巧举台湾地区土地征收的事例来说明行政契约,洪家殷讲得深入浅出,同学们亦听得聚精会神,互动频频。
随后,洪家殷阐释了层级管辖。他着重提及了管辖法定原则,针对查明权、指挥权、介入权、纠正权,洪家殷分别举例阐述。对于介入权之争议,他说道,上级机关本于其监督权,是否即享有介入下级机关管辖之权力,学说尚有争议,其中分为肯定说和否定说。
针对行政罚之合法性原则及便宜原则,洪家殷提到,合法性原则在适用上较无疑义,且易为公务员及一般人民所理解。相较之下,便宜原则较有争议,故有进一步说明之必要,尤其在制裁法制中有其重要之特殊意义。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积极地向洪家殷教授提出自己的疑问,并得到了教授的耐心解答。洪家殷教授全程风趣幽默娓娓道来,整场讲座充满了浓郁的学术氛围,给予了现场听众深刻的思想启发。一方面,同学们对于台湾地区行政法上相关问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另一方面,也对行政法学院的同学们日后的学习带来了思考和启发。
最后,李大勇教授总结指出,洪家殷教授今天的讲座具有浓重的法制主义色彩,他对法律规范有自己的独到见解,言必有法条。同时,整场讲座深入浅出、联系实际、层层剖析、将深奥的理论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传授给同学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