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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制定研究”课题开题报告会召开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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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制定研究”课题开题报告会召开

 

    5月19日上午,陕西省2016—2017年度基础教育重大招标课题 “《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制定研究”开题报告会在陕西省教育厅机关第二会议室召开。该项目由陕西省基础教育三处高强处长任行政主持人、我院管华教授任学术主持人。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姬亚平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立法研究所所长朱继萍教授、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前教育系副主任张亚妮副教授、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王洪飞、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三处于小亮、西安高新第一幼儿园园长周方和课题组全体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管华汇报了学前教育立法的研究现状、本课题的研究内容、思路与方法、组织分工计划以及调研情况等。

    姬亚平肯定了课题组在前期调研工作中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并对《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的制定提出五点建议,一要全面调研,立法工作涉及面广,调研对象应当包括家长、幼儿园内不同层次的人员等。二要明确拟解决问题。针对具体问题如幼儿园内暴力行为,在立法中体现如何预防问题,如何解决纠纷及相关程序规定等内容。三要广泛参考外地立法,总结各地立法经验、教训,完善条例制定。四要体现陕西特色,制定条例要借鉴但不能照搬,要根据本地特色制定符合实际的法律规定。五要体现法治精神,条例内容要能体现发了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打破阶层、户籍限制,保证学前儿童平等接受教育。

    朱继萍指出制定法律法规要追求高质量立法,体现本省特色。并强调制定法规要注意法条竞合情况下的适用原则,要遵循同位阶新法优于旧法,不同位阶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基本原则,细化法条制定工作,注重法规的可操作性。

    张亚妮对《陕西学前教育条例》(征求意见稿)作出目的明确、逻辑清晰、内容全面、语言精炼的评价,提出学前教育要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合力的良性局面。

    周芳针表示学前儿童年龄界定关系到校方课程准备、教师资格、硬件设施配备等基本性问题,是目前制定学前教育条例亟待确定的问题。

    王洪飞指出:一、省内立法资源非常宝贵,要加倍珍惜。二、要进行大量实地调研,尤其是边远山区幼儿园。三、愿意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