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晚,我院在雁塔校区研究生综合大楼二楼学术报告厅举办“案例指导与案例教学研讨会”。研讨会由行政法学院常安教授主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卉教授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案例指导处石磊法官主讲,行政法学院院长王周户教授、副院长李瑰华教授、西北大学法学院柯岚教授以及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刑事法学院和行政法学院的部分老师、硕士研究生参加。
研讨会分主题发言和交流讨论两个阶段进行。首先,会议由石磊法官和黄卉教授分别就案例指导与案例教学作主题发言。石磊法官依次介绍了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阶段、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体系以及案例在即将推广的智能审判系统中的功能,强调案例指导制度的目的在于约束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使法官在对法条理解不一致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实现裁判统一。石法官呼吁法学院校应当加强案例教学的力度,培养适应实务的学生。黄卉教授在分析了案例指导制度的意义之后,分享了其在案例教学中的实践经验,并倡议各法学老师加入案例研究队伍并积极运用案例教学。在交流讨论阶段,与会老师针对案例事实裁剪的具体实施方法、指导性案例收录的基本原则以及刑事案例中罪行法定原则与指导性案例的创新性之间的关系如何调和等问题展开了深度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