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纪检监察教研室张泽老师的论文《论激励型廉政政策的范畴与影响—以“耗羡养廉”为例》在《广州大学学报》(CSSCI)2023年第4期,“教育部名栏·廉政专栏”刊发。
文章关注激励型廉政政策,按照行为导向将廉政政策可以分为约束型与激励型两类,我国古代发达的监察制度使得约束型廉政政策成为腐败治理的主要手段。明初的重典治吏表明,约束型廉政政策可以快速打击腐败,但超出必要限度的严刑峻法会产生反腐边际效应递减,需要导入激励型廉政政策矫正负外部性。以往激励型廉政政策多因陷入道德渊薮而效果不彰,雍正朝的“耗羡养廉”是技术范畴内的激励型廉政政策,通过裁汰陋规、禁止捐俸、限制耗羡用途等手段降低了治理成本,增加了社会总福利。实施激励型廉政政策是反腐败标本兼治、巩固治理成果的重要方向,“耗羡养廉”所展现的熟悉下情、不图虚功、因地制宜以及灵活施策等优势,为当今一体推进“三不腐”提供了可创造性转化的历史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