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学院学科建设、科研管理及国际交流工作。组织制定科研规划,推动项目申报与成果转化,强化学术交流与团队建设,促进学科高质量发展。具体职责是: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学科建设和科研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科建设和科研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对全院的学科建设和科研任务的完成负责。
2.负责梳理和制定学院科研管理办法和学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科研内部管理制度。
3.根据上级下达的学科建设和科研任务,研究本院重点学科发展战略,围绕重点学科建设,整合科研方向,并提出重点学科和科研的近、远期规划及实施建议,交院党政联席会议和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定期检查。
4.做好教职工进修、访问、聘任与解聘、职称评定、推荐选拔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公派出国(境)等工作。
5.提供与本院学科相关的各种科研基金项目信息,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承担各种科研课题,并提供相关服务。
6.协调、组织科研成果的审查、鉴定工作,引导教师多出成果,使其贴近重点学科,形成合力,提高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参与对科研人员的使用、晋级、奖励、资助等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7.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院内外有关科研、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学院科研报告会、讨论会,负责联络、安排和接待国内外专家学者的讲学、科考等学术活动。
8.每学期检查一次学院学科建设和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每学年末进行一次科研工作总结。抓好科研档案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科带头人的专家档案库。
9.每学期检查一次全院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总结;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经办申报学术出版资助、优秀成果评定等事宜。
10.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负责各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1.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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