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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教学副院长杜国强

  • 来源:行政法学院
  • 发布者:行政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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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院长主持下,负责全院教学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分管教务办公室组织制定专业规划与教学计划,落实本科教育教学任务,监督教学质量,保障教学各环节有序运行,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具体职责是:

1.在院长主持下,负责全院本科教学、资料室的管理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2.组织草拟本院专业发展规划及年度招生计划。对全院专业设置、专业方向的调整等提出建议。组织制订各专业教学计划及实施办法,交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学校审批并实施。

3.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督促对各类所开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大纲)、教学进度等审查工作及新开课教师的试讲工作,检查各个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完成。

4.组织、督促学院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主持全院教学经验交流会,制定有关教学文件。

5.制定学院教学人员培养计划,组织教学人员进修和业务考核工作,负责对教学、图书资料人员的使用工作。

6.组织、检查各类教材编写工作任务的落实,审核专业编写的教材,保证编写质量。

7.督促检查、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学业警示以及教师工作量汇总上报等日常教务工作。

8.做好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学期末,负责总结全学期的教学工作,提出下一学期的教学工作意见。

9.组织制定专业年级的实习计划,负责审批学生实习经费、教学旅差费和图书资料费的开支情况。

10.负责组织学院各门课程的考试和补考工作,审阅考试试卷,督促检查监考执行情况,组织教师做好考试质量分析。

11.负责全院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以及教学评优工作。

12.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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