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管华教授发表于《学习与实践》2017年第7期的论文《党内法规质量评估标准研究》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共产党》全文转载。管华教授是我校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党内法规研究”青年创新团队主持人。
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建设突飞猛进,《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也即将完成。“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目标已清晰可见。与党内法规体系框架初步形成相适应的是,对党内法规质量的关注也应逐渐提上历史日程。
文章指出:党内法规质量评估标准是指评价、判断、检测党内法规立规行为及立规成果优劣程度的基本准则。党内法规质量评估标准包括:立规前标准:必要性、合目的性、合规性、效益性、民主性;立规中评估标准: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民主性和技术性;立规后评估标准:协调性、必要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合理性。
运用党内法规质量评估标准有利于提高党内法规立规质量,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