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王周户、常安、彭涛荣获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按照《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经过申报、审查、初评、终评、公示等评奖程序,评选出陕西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共246项,其中荣誉奖1项,著作类一等奖10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55项,论文类一等奖5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80项,调研报告类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20项。
我校在此次评选中共获得十一项奖励,其中我院获得三项奖励,王周户老师的《实现行政决策程序的法治化》与常安老师的《西藏民主改革:现代政治秩序建构及法理解读》获得二等奖,彭涛老师的《论基层信访考核指标体系的设定》获得三等奖。
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的最高学术奖项,我院在此次评选中喜获佳绩,显示了本院近年来在学科建设、学术研究方面所取得的突出进步。
附:
陕政函 〔2015〕26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通报
http://www.shaanxi.gov.cn/0/103/112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