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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方案

  • 来源:行政法学院
  • 发布者:行政法学院01
  • 浏览量: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姬亚平

成员

杜国强 李芳 井凯笛 褚宸舸 刘璞 安子明

秘书

雷苗苗

(二)复试安排

具体事项

时间

地点(方式)

报到、提交材料

2025年3月28日(周五)

9;00-12:00;

15:00-18:00

长安校区正心楼(四号教学楼)101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资料室

笔试(携带准考证)

2025年3月29日(周六)

18:30-21:30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雁塔校区3306

监察法学;雁塔校区3308

教育法学:雁塔校区3310

面试

2025年3月30日(周日)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8:00

监察法学8:30

教育法学8:30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雁塔校区3201

外语:雁塔校区3202

候考:雁塔校区3203

监察法学:雁塔校区3204

教育法学:雁塔校区3206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组成,满分250分。

1.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导师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给出分数。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各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专业面试阶段由具有一定外语听力口语水平的专业课教师进行,可不再单独组织。

3.综合面试:6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导师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给出分数。

4.同等学力加试10分。

同等学力考生以同等学力加试成绩量化计算,满分为1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以上学历)直接加10分。

(四)复试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2)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政审表1份,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5)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的材料。

6)同等学力考生须在3月26日前须将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证明、公开发表所报考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电子版提交至研招办审核,审核不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在3月26日前须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提交至研招办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s://grs.nwupl.edu.cn/ 

(五)录取办法

按照《西北政法大学2025年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进行换算排序,最后以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量化总成绩满分计500分(审计、公共管理专业300分),具体评分标准为:

1.初试总成绩乘以50%作为量化基础分。

2.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

3.量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审计、公共管理专业复试总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4.量化总成绩相同的学生以复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录取。如复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复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仍相同则安排加试确定排名。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审计、公共管理专业低于90分)、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学院咨询电话

029-88182645

(七)学院复议监督电话

029-88182655

(八)电子邮箱

38686904@qq.com

九)复试考生名单

复试线及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名单见附件)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4

345

40

60

0301J5

监察法学

8

333

40

60

0301Z5

教育法学

3

323

40

60

复试考生请入群:QQ:1037948141

 

 

 

附件: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2025年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2025年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复试名单.pdf

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2025年监察法学专业复试名单.pdf

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2025年教育法学专业复试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