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学校党内法规学科优势,激发师生学习研究党内法规的兴趣,打造思想政治工作特色育人载体,西北政法大学现举办首届“党内法规研究”征文比赛。细则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校教师和在读研究生、本科生。
二、评选及奖励
1.成立竞赛组委会。
组 长:李 燕 姬亚平
副组长:管 华
成 员:党内法规中心研究员
2. 征文比赛设立教师组和学生组。竞赛组委会对所有稿件分组进行初评,之后邀请法学、管理学、哲学、党史党建等专业相关专家进行终审。
3.比赛分组设立一等奖1-2名, 二等奖2-4名,三等奖4-6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4.获奖名单将于2019年6月10日前公布于学校及行政法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并在学校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大会上为获奖者颁奖。
5.经作者同意,获奖作品由《知行学刊》结集出版,并推荐参加“首届全国党内法规青年学者论坛”和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发表。
三、论文主题
本次征文比赛的文章体裁为学术论文,论文主题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下设五个方面的分论题:
1.党内法规的理论研究
例如党内法规的概念和提法、基本范畴、历史源流、党内法规的属性(政治性、法律性和道德性)、功能与作用、体系和效力等。
2.党内法规的制定研究
例如党内法规制定的主体、规划、程序、技术,试点城市党委制定党内法规的实践研究,进一步扩大立规主体范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的修改完善等。
3.党内法规的实施研究
例如党内法规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党内法规的清理、解释、备案、审查和评估,党内法规执行的案例分析等。
4.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与协调研究
例如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在立法和立规阶段的衔接,在执行阶段的衔接(纪委监察委执法与执纪的衔接),法院对党内法规的适用等。
5.部门党内法规研究
对党章的研究,如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对党的领导方面的党内法规的研究,如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党的组织方面的党内法规的研究,如党支部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对党的自身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的研究,如廉洁自律准则、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对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的研究,如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
四、论文规格
1.字数:6000—20000字;
2.规范:论文须符合学术规范,注释体例详见附件,不符合学术伦理和引证规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以《知行学刊》或《党内法规理论研究》格式要求为准。
3.主题:投稿论文应与主题高度契合,且未公开发表(含电子媒体公开)。
五、投稿要求
征文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投稿邮箱dnfgyj@sina.com,联系人电话:
沈奕超(本科生):15857358003;
程子洳(研究生):18435207540;
张 文(老 师):19935171992。
来稿请在主题栏中标明“单位+姓名+题目”,邮件正文注明作者个人信息(包括题目、作者姓名、院系或年级学院班级、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参赛论文以文档附件形式添加,附件中严禁出现个人信息。
主办:党委组织部 行政法学院
承办: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党内法规”青年学术创新团队
宪法教研室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协办: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知行学刊》编辑部
附件:《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知行学刊》引证体例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注释体例
【著作】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编著:《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年度报告(2016)》,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56页。
【论文】姜明安:《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性质与作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集刊或文集】陈光中:《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特点》,《陈光中法学文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258页。
【教材】江平主编:《民法学》(第二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6页。
【译作】[美]贝勒斯:《法律的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年版,第156页。
【报纸】周叶中:《坚持道路、理论和制度的有机统一》,《人民日报》2017年8月27日,第7版。
【古籍】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中国书店1985年版(据民国刊刷印本),第52页。
【网络资料】《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三个着力点》,资料来源:http://theory.people.com.cn/n1/2017/1211/c40531-29697725.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7年12月31日。
【党内法规】党内法规首次出现使用全称,如后续出现可括弧注明以下简称,譬如:《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以下简称“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外文文献】外文文献遵从相应文种习惯,英文体例为:【著作】Neil Duxbury, Elements of Legisla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2, p.198.【文章】D. JamesGreiner, Cassandra Wolos Pattanayak and Jonathan Hennessy,“The Limits of Unbundled LegalAssistance: A Randomized Study in a Massachusetts District Court and Prospectsfor the Future”, 126 Harvard Law Review 901 (2013), pp.905-907.
附件2:
《知行学刊》引证体例
援引规范:
聂朝阳:“宪法语境下的民族平等问题之解决”,载《知行学刊》2014年夏季号(总第25期),第50页。
一般规范:
1.引证应能体现援用文献、资料等的信息特点,能:(1)与其他文献、资料等相区别;(2)能说明该文献、资料等的相关来源,方便读者查找。
2.引证注释为页下脚注形式,每页重新编号,注码放在标点之后。
3.正文出现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号,直接将引文部分左右缩排两格,并使用楷体字予以区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号,直接放在正文中。
4.直接引证不使用引导词或加引导词,间接性地带作者的概括理解的,支持性或背景性的引用,可使用“参见”、“例如”、“例见”、“又见”、“参照”等;对立性引证的引导词为“相反”、“不同的见解,参见”、“但见”等。
5.引证二手文献、资料,需注明该原始文献资料的作者、标题,在其后表明“转引自”该援引的文献、资料等。
6.引证网页应出自大型学术网络或新闻网站,由站方管理员添加设置的网页,并且有详细的可以直接确认定位到具体征引内容所在网页的URL链接地址。不提倡从BBS、BLOG等普通用户可以任意删改的网页中引论。
7.引证外文类文献、资料,从该文种注释习惯,但须清楚可循。
8.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本刊近期已刊登文章的处理办法。
引用例证:
1.专著、合著、编著:
夏勇:《人权概念的起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页。
江平、米健:《罗马法基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5页。
赵晓耕主编:《中国近代法制史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27页。
2.译注、译文:
【法】勒内·达维斯:《当代主要法学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35页。
【意】桑德罗·斯奇巴尼:“法学家:法的创造者”,薛军译,载《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3期,第8页。
【美】劳伦斯·M.弗里德曼:“法律文化的概念:一个答复”,载【意】D.奈尔肯编《比较法律文化论》,高鸿均、沈明夷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4页。
3.杂志、报刊:
郭道晖:“论法的本质内容与本质形式”,载《法律科学》2006年第3期,第3-4页。
何勤华:“‘法治’的翻译、移植和本土化”,载《检察日报》2012年12月8日,第2版。
4.文集:
贺卫方:“比较法律文化的方法论问题”,载沈宗灵、王晨光编《比较法学的新动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69页。
5.古籍、辞书:
【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6.学位论文:
石少侠:《检察权研究》,吉林大学2002年博士学位论文,第78页。
7.网上文献资料:
梁戈:“译美国高教独立性存在与发展的历史条件”,载http://www.edu.cn/20020318/3022829.shtml,2008年8月1日访问。
8.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条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