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院2016年各专业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1.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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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王周户 |
联系方式 |
88182641 |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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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魏小盈 马思洁 |
联系方式 |
88182648 88182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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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复试分数线、人数和考生名单(学院官网另行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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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试安排(复试各环节具体事项见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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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 |
2016年3月 22 日下午2:30-5:30 |
地点 |
雁塔校区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2楼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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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课程 |
2016年3月22日 19:00—22:00 |
地点 |
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 具体教室报到时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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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面试(含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
2016年3月23日 8:30开始 |
地点 |
雁塔校区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2楼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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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缺额信息、调剂政策 (1)我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接收调剂。按学校规定,招生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按照招生专业计划的1:1.2比例确定,名额为收18人。 (2)调剂考生须为报考西北政法大学(一志愿)法学各专业的考生(专业代码0301XX),不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 (3)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取。 (4)调剂报名自本方案公布之时即开始接受申请表。18日国家调剂平台开放后在机上签写予以确认。申请表请交魏小盈 马思洁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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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复试递交材料 |
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毕业证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及学籍在线认证报告)、④大学期间学习成绩、⑤获奖证书、⑥公开发表的文章、⑦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将①②③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报到时交资格审查处,将①-⑦材料的复印件装订面试时交各面试组。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提交者视为无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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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录取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 (2)尊重学科专业和导师选择权原则; (3)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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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督复议机构及电话 |
行政法学院办公室 |
侯老师 |
88182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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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复试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1.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西北政法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在专业面试阶段由具有一定外语听力口语水平的我院专业课教师同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
3.专业面试:60分,回答问题情况有现场记录,以备查。
专业面试考核内容: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创新和实践能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此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