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中国法学会通知,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已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一、参评成果范围:凡在2012年8月1日到2015年7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公开发表的专著或论文(有一定的字数要求,专著或论文限报一项),且作者或第一作者于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均可参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通知附件。
二、时间要求:申报时间截止于2015年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将纸质作品(专著5本,论文提交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的复印件5份),连同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5份(其中含原件1份)提交到校科研处学术交流与成果管理科。
2、电子版请发送至科研处信箱:kyc2502@163.com。
四、颁奖:
“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予以表彰。颁奖仪式在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上举行。
五、学校受理:
学校科研处学术交流与成果管理科受理本次评奖,请各位申报人在7月10日前整理好材料,报送到科研处。申报过程中有问题请致电垂询。
受理人:张廷发
电话:029-88182502
电子信箱:kyc2502@163.com
附件:1、/评奖办法.doc
2、/申报表.doc
科研处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