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修订的《立法法》中赋予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地方立法与法治政府建设研究所、行政法学院地方政府法治研究基地一直关注陕西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运行现状。为全面深入地了解地方立法权行使现状,在形成以五年为周期的实证研究方案基础上,调研组于2016年7月至9月对陕西省10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能力状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此次活动得到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和10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市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支持,取得应有调研效果的同时,形成了六万余字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对调研报告中涉及到的10个设区市地方立法权行使中遇到的问题、成因,以及解决的对策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深入探讨研究,达成基本共识,形成立法工作建议方案,提交相关决策机构。在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行政法学院地方政府法治研究基地的共同主办下,2016年10月21日上午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图书馆一楼报告厅成功举办了“陕西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能力状况与提升”研讨会。会议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办公室、陕西省政府法制办相关领导、陕西省10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领导、以及长期从事立法相关领域研究的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70余人出席本次研讨会。
开幕式由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王周户教授主持,西北政法大学王瀚副校长、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郭捷主任致辞。王瀚副校长表示,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对于地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处理改革与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充分肯定了在王周户院长带领下,地方立法与法治政府建设研究所和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研究基地长期从事地方立法实务研究对我省地方治理现代化的推进作用。郭捷主任指出,推动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必须准确把握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着力点,以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地方立法与法治政府建设研究所作为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的主要支撑点,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必将成为法治陕西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陕西省政府法制办赵卫军副主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常百宁主任也在会议上充分肯定了研究成果并表示继续大力支持我校地方立法研究工作。
会议第二单元由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陈京春教授主持,西北政法大学地方政府法治研究基地副主任安子明副教授做了题为“陕西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能力状况研究”报告,主要就我省10个设区市地方立法研究的前期基础、研究的总体设计方案、研究的总体结论等方面予以汇报,包括了立法工作机构建设与人员配备情况和建议、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情况与建议、立法专家顾问的聘任与建议、委托第三方立法与建议、立法培训状况与建议、立法经费的分类预算建议等。在评议阶段,国务院法制办综合协调司原司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青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莘,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王学辉,分别对报告中提出的地方立法现状分析与建议方案给予高度肯定,认为这次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实践针对性强,对立法实际工作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并对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研究报告的内容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第三单元由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王周户教授主持,参加会议的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的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其政府法制办领导分别进行了自由发言。发言内容主要肯定了调研工作及报告对陕西地方立法工作状况及其问题的客观把握和准确分析,称赞了对各自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意义与作用,同时表达了希望以后加强与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可以在地方立法工作协作等方面进行合作的愿望,表示藉此机会和平台努力将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闭幕式由西安市人大常委法工委原副主任高岭主持,王周户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充分肯定了本次会议取得的成果,同时指出因为地方立法属于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地方事务的立法需求所给予的反映是否及时、准确还需要实践经验,而且也要通过实践来不断修正完善。所以,有关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研究工作将继续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实践、面向地方”的基本方向,要以实际问题为研究导向,为法治实践服务,为法治陕西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