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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法典化:可行性与路径选择 行政法教研室党支部举行主题党日“教研+”活动

  • 来源:行政法学院
  • 发布者:行政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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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6日晚7时,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行政法教研室党支部第5期主题党日“教研+”活动在雁塔校区人权研究中心会议室举行。

本次活动围绕20205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讲话进行主题学习,由教研室党支部书记钱卿老师领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杜国强老师主持,李龙贤博士做主题汇报。教研室李大勇教授、杨彬权博士、张艳博士、雷苗苗博士担任与谈人,郑宁波副教授、学院科研秘书杨思怡老师、本科生、研究生3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的第一部分,由党支部书记钱卿老师领学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总书记在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实施好民法典重点要做好依法、执法、司法、普法宣传和理论研究等工作。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钱卿老师表示,民法典出台后,在其他部门法领域是否也能推进法典化的编纂已经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行政法的法典化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究,而今天李龙贤老师的报告一定会给我们带来很多有益启发。

活动的第二部分,由李龙贤老师就《行政法法典化路径问题研究——韩国<行政基本法>经验与启示》作学术报告。

首先,他指出面对行政法法典化的各项争议,韩国制定的《行政基本法》为我国的相关立法研究提供了宝贵的比较法视角。然后,他从立法背景及制定过程、立法模式及基本构思以及主要创新点方面分别向大家介绍该法。最后,李龙贤老师提出我国在行政法法典化的立法路径上可以从中获得些许启示,例如:内力推动下的立法模式、程序性内容的明确规定、认许可议题制度的确立、部分条款适用特别施行规定的确立,以及行政法总则和和行政程序法协同框架的构成。

在与谈环节,各位老师提出自己的问题和看法,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李大勇老师从学科比较和国别比较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当前不能盲目跟风而是要冷静思考当前的实际情况;张艳老师以行政组织法的研究程度为切入点,认为完全法典化存在一定弊端,但可以在目前已有立法的基础上进行程序法的跟进;杨彬权老师就法典化的四种模式进行了详细解读,提出行政法能不能法典化的关键取决于在于对法典化及其程度的理解;雷苗苗老师从行政相对人的角度提出了自己关于行政法法典出台必要性的见解。

交流讨论中,杜国强老师认为面对行政法法典化需要保持着一种积极和审慎的态度,制定行政法法典首先需要解决理论研究和立法技术的问题;郑宁波老师认为行政法法典化应当考虑我国公权行使的状况与基本国情等因素,可以“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正

 参加会议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同学就学习内容踊跃提问,李龙贤老师对于大家提出的问题分别作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