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在学校的领导下,以前期调研为基础,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精心组织2019级学生前往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专业学习实践活动。
现分期对部分同学见习期的感受进行推送。
第三期
姓名:李泽恺
实习单位:北京法政安邦律师事务所
实习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汇宾大厦8层
天下之事,闻者不如见者知之为详,见者不如居者知之为尽。
都说理论须与实践相结合方能得出真知,一个多月的见习生活将我从纯理论的世界引领到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之中。
怀揣些许的激动与憧憬,我来到了北京法政安邦律师事务所。
北京是一个饱含梦想的城市,每天清晨大街上的人们都行色匆匆,挤上地铁不用手扶也不会摔倒,到了傍晚下班又会看到每个人都拖着疲惫的面容,在这个不易生活的城市里,谁又敢放慢自己的脚步呢?首都的确有着自己的魅力,可以让人们欣然向往,也可以让人们嗤之以鼻,可以让人疲惫不堪,却又可以让人第二天依旧饱含希望。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大家都在路上,我又有什么理由原地打转呢?
这一个月以来我接触到了许多实务工作,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从开始我整理证据目录,这是一件需要细致的事情,概括来说,就是需要让将来在法庭上说的话每一句都有证据可以支撑。那究竟要找什么证据,这既是对法学素养的考察,同时也是经验之谈。记得第一天,律所的前辈给我布置这个任务的时候,让我同时思考法官会问一些什么问题。一个下午的时间,我整理好了证据目录,然后想出了两个问题。前辈鼓励我说能做成这样已经不错了,同时给我传授了一些民事案件准备证据的经验。思考法官会问什么问题的过程,有点像辩论中的“拆论”,要全面思考别人会说什么,问什么。
接着我又做了起草文书的工作,主要包括起草起诉状和上诉状以及委托代理证明等等。我第一份做的法律文书是起诉状,对于起诉状而言,主要需要符合立案法院的格式要求。例如,对于朝阳区人民法院而言,需要在起诉状中写清楚案由,也就是根据何种法律关系属于何种纠纷。同时,起诉书要区分不同标的,不同诉讼标的要区分成不同的法律文书,不能混为一谈。例如,对于返还原物请求,和擅自挪用公司财产,虽然原被告相同,但是因为法律关系不同所以不能在同一张诉状上申请。再者,也就是最重要的一部分,在事实与理由部分,需要有缜密的逻辑与准确的法律适用,这就跟我们在校所学知识有很大关系了。首先,适用法律条文需要准确,注意溯及力问题;其次,要注意语言逻辑性,要有因果条理,不能随心所欲。
我还做了很多很多的工作,审核合同、写法律意见书、记录律师与当事人谈话记录、去法院立案、起草执行异议书等等。很多都是我平常没有接触过的工作,我感觉很新奇,同时也觉得充满挑战。这个暑期的实习马上就要进入尾声了,在工作中我有很多感悟。
首先,我体会到自己理论知识并不扎实。很多时候在大家一起讨论案件时,总是很难直接说出具体法律适用,在一些基础问题上也倍感无力,概念在脑中很模糊。而且自己的法律素养并没有完善,并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实习生。所以,我还是十分感谢这次见习机会,给我返校后的学习生活增添了许多动力。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其次,我感受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书本上学到得再多,但是是纸上谈兵。见习时间虽短、我们能做的事情虽少,但这段短暂的时光却在大学里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这是一段学习之行,这是一场提前接触社会之旅。如果法学的学习只有每天在校内对着书本,那我们永远不能看到法律人真实的模样,因此我非常感谢这次机会,我也很感谢律所的每一位前辈。
最后,我认为一位法律工作者,背负的是无法估量的职责与期盼。我们需要对法律的崇高信仰,并将此种信仰对大范围的传播开来。实习带给我的不仅仅仅是现有的收获,更多的是对我自身的激励。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实习让我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与努力的方向,鞭策着我朝着公平与正义大步前进,我永远在路上。
姓名:王思涵
见习单位: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见习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8058号人民法院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随着社会的发展日益加剧,现如今就业形势异常严峻,且可供企业选择的人才也愈来愈多。可以看到的是,在学校举办的招聘会乃至一些校园招聘网站上、均会写着有经验者优先。故此,作为一个涉世未深的校园学子,要想提高个人实践能力及知识面,进而提升自我竞争力,从而更好的融入社会,在就业中取得先机,利用有限的寒暑假时间进行社会实践尤有必要,且这也是校方对学子们的统一需求。故此,我进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见习。
在本次实习过程中,因为我只是大二的学生,法学知识仍未学完,因此我的岗位职责最主要包括整理卷宗、旁听庭审、协助办公室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解决简单的法律询问;协助法官助理姐姐调查取证、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送达文件及办理其他辅助性工作。在本次实习过程中,我也感触颇多。一开始,我以为所谓的“打杂”对于大学生的我来说,如同小菜一碟,在工作中我才发现,原来我的知识竟是如此浅薄,远远达不到一个合格“打杂工”的标准。很多看似简单的工作原来也需要尽心尽力、事无巨细。
虽然在本次实践过程中,我只是负责较为简单的部分,且前面还有前辈悉心教导,自己起到的作用几乎可有可无,但是,就单单我能把体验法律工作者的工作环境我就觉得值得,因为单不谈个人收获,仅仅获得感方面而言,我的价值因工作而体现,我的人生因价值而出彩。总之,这个暑假的社会实践是丰富而又有好处,一些心得和体会让人感到兴奋,但却决不仅仅仅用兴奋就能描述的,因为这是一种实实在在收获,是对“有经验者优先”的感悟。
于这次社会实践过程中,我也明白了许多道理。
首先,在工作中,作为初入行业者,时时面对同事及领导的指指点点与批评等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自身实力还未达到。而且在这种时候,作为后入者,必须要怀揣千寻之心,善于听取他人意见,并积极吸取此种各类教训,如此方可能知不足、改不足。
与此同时,在工作中还需要注意与人交往以及待人处事的技巧。人作为感情动物,自古以来便有伸手不打笑脸人之说,故此,在社交中易当如此,应该不吝付出,积极阳光,用行动与笑容去感化他人,要时刻秉持着给予比索取更有益的思想,多一些纯粹、少一些功利。
再者,我还明白了法律行业对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作用,作为法律行业从业者,必须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熟知法律条款、坚守法律执业底线,将对法律的敬畏意识长树于心,时刻秉持道德底线。
回首过往,实践的日子里,有喜有忧,有汗水也有泪水,当然,这不仅是工作的全部。但是从总的来说,本次实践是较为圆满的,因为我起码没有将暑假时间浪费于KTV等娱乐场所之中。
本次实习是开始,但不是结束,他是我迈向社会的第一步,此中的人、事、教训等都是值得纪念的,此类种种必将时时鞭策着我。
姓名:钟珺雯
见习单位:福建中略律师事务所
见习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492号金辉大厦5楼
对于律师这个职业,很多人最初的认识往往来源于香港早期的电视剧、电影。在这一类电影中,律师扮演着一种法庭雄辩家的身份,他们口齿伶俐、思路敏捷、洞察入微,往往跟随着蛛丝马迹,用最精湛的语言艺术博取法官的认可以及法庭的胜利;他们衣着光鲜、风度翩翩,举手投足都流露出沉稳和自信,于法律面前不偏不倚,游走在出罪入罪的游戏场。
然而,当我真真正正的进入律所实习,我才明白所有的巧舌如簧,所有的运筹帷幄都来源于一个又一个夜晚枯坐在电脑前,在无数份证据材料中博一线出路,在无数卷裁判文书中寻辩驳的理由。就像曾经看过的一本小说中这样形容律师:“如果你是凡人,我绝不会让你被拉下地狱;如果你是魔鬼,我会送你去最合适的地狱。”无罪之人,不受惩罚,有罪之人,罚当其罪。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去质疑,甚至辱骂那些为罪大恶极的人辩护的律师,他们认为这样的律师是没有道德的,然而他们最忘记了一点,纵使是罪无可恕的人也在法律面前享有为自己辩驳的权利,也享有不承担他未犯下之罪的权利。辩护律师是在为他辩护,但更是将他送入最合适的法的牢笼,这才是律师的职业道德所在。
律师从不是什么轻松舒适的职业,或许换一种说法更为合适,法律从来不是一个轻松的饭碗。有人负重三十年,有人雀入樊笼,有人在黑暗中茕茕踽踽,走了很久很久。好在世间总有星辰开道,所以荆天棘地,也不枉此行。就像曾有人于黑夜中执笔,写下“窗外旷野寂静,长林起伏。黑夜漫长无边,好似蛰伏着诸多难以估琢的东西。然而头顶星光漫漫,不知多少光年之外的行星带从天际横跨而过,像一条闪着光的无尽长河,在那之中,星辰相聚。就像这个世间总有一些路,你踏上去,就知道自己永不孤单。”法律的路是不孤单的,因为在公理和正义的路上,有无数与法律相关的参与者与你同行,有无数的人为了权利和善良辩护。法律和医学是有共通之处的,学医救人,救的是肉体的康健和病痛的远离,学法亦是救人,救的是权利的复苏和惩罚的到来。
正午最灿烂的阳光照在无数律师胸前蔚蓝的徽章上,它的存在本身就代表着一句话: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我会以宪法的名义,竭诚捍卫你一切应有权利。
公理之下,正义不朽。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