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育法研究中心主办的“大学自治: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于凯原楼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来自全国5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的10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潘剑锋,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副部长王周谊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湛中乐主持开幕式。
研讨会共分一个主题报告和七个研讨单元。《中国法学》原总编辑郭道晖,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作主题报告。
第一研讨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莫纪宏,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端洪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朱芒从判例角度出发,建构了两个校规体系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林华就不同的学位授予程序分别分析其法律效力。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郑磊探讨了学位撤销权行使的界限。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讲师伏创宇对大学生考试作弊和学位授予挂钩的合法性进行了反思。天津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制研究所副研究员方芳描述了当今公立高校涉诉合同纠纷现状并提出对策。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李昕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成协中教授进行点评。
第二研讨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洪雷教授,北京大学教育学院阎凤桥教授担任主持。浙江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顾建亚教授梳理了大学自治传统,并比较了不同国家的大学治理模式。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经管性资产管理办公室段明主任用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梳理了中西方大学章程的变迁逻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讲师苏宇从历史和现状两个方面解释了大学的行政化并提出去行政化的相关建议。陕西理工大学讲师张其鸾探讨了蔡元培人格与北大学术自由理念之间的关系。兰州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何晓雷副教授与天津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制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汪莉作了相关评价。
第三研讨单元北京大学法学院李红海教授就对大学自治的政策选择和对其理念的敬畏作了报告。中国孔子基金会梁漱溟研究中心梁钦宁副主任讲述了蔡元培和梁漱溟的大学自治理念。北京大学教育学院蒋凯教授从历史出发,梳理了大学自治的依据以及面临的挑战。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石东坡教授就大学协同治理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周祥副教授作了点评。
第四研讨单元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管华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自治的制度约束为主旨作了发言。惠州大学法学院袁文峰教授就特别关系探讨了我国政府与高校间的关系。温州大学政法学院讲师周慧蕾分析了中国语境下的办学自主权内涵。湖南省岳阳市委党校范奇就外部分权和内部治理描述了我国办学自主权的双面法治逻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红海副教授和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助理研究员赵玄做了点评。主持此单元研讨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建顺教授从管华教授的观察视角联想到自己的研究并做了总结。
第五、六研讨单元中,大多用了比较研究的方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谭晓玉、浙江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科学研究院讲师于汝霜、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潘爱国教授、北京外国语法学院姚金菊教授、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杜卫华副教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陈天昊助理教授均通过欧美大学自治的考察为我国大学自治提供新的思想。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韩兵教授论述了法律保留原则在大学自治的适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韩桂君副教授从自身开设的课程出发分析了大学自治的可能。
第七研讨单元仅有湖北经济学院助理研究员索凯峰就学院办大学理念作了发言。最后18点20分,湛中乐教授主持闭幕式并作会议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