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4日14:30-16:30,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的天平楼A307教室,行政法学院邀请学院监察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褚宸舸教授做题为《2018国家监察法解读》的专题讲座。讲座由宪法教研室主任钱锦宇教授主持,西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炜达教授参与讲座交流。我校本科生研究生60余人聆听了本次讲座。
褚宸舸教授首先从我国监察法制定的背景意义讲起。他认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催生孕育我国《监察法》的重要背景。他详细阐述了《监察法》制定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特别是反腐败问题的意义。褚教授依托《监察法》条文,详细分析了我国监察法五个特点,并点出本法具有授权法、限权法、组织法、程序法的底色。他对监察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职权行使依据、留置、监委与人大、法检关系、权利救济等核心问题进行详细讨论。他辩证地分析我国监察制度存在的诸多争议性问题,如律师介入、监委自我监督、监委向检察院复议、自我复核、复审问题,阐明国家监察法的关键点是实现人权保障与反腐败效率的动态平衡。褚教授对后监察法时代国家宪制进行了展望,逐一阐述国家权力平衡、审计机构去向以及检察院法律监督机关地位等三项内容。演讲结束后,褚宸舸与同学们进行了交流与互动,连续回答了三名同学的问题。张炜达教授最后对讲座内容进行了点评,钱锦宇教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