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高度重视推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成立2023年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
由学院选派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参加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人员都要签署《廉洁自律承诺书》。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的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录取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工作。
二、招生专业、计划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8人,
监察法学:1人,
录取时将根据生源情况综合考虑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三、复试工作程序
1.复试时间:9月26日进行预报名考生复试,稍后发通知。
2.复试形式:受疫情影响,本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腾讯会议)。
3.复试内容:由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120分)组成,满分150分。
四、录取
(一)我院依据考生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9月28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考生发送复试和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回复,否则视为放弃。
(二)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复试量化总成绩必须大于9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三)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应签订承诺书。
(四)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院主页公示(https://xzfxy.nwupl.edu.cn/)。
四、复试要求
1.请预报名我院的考生将自己的学生证、身份证,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等材料以PDF格式,于9月25日18点前发至邮箱280317614@qq.com。文件名称为:姓名-报考专业-2023研招
2.请预报名考生加入“行政法学院2023接收推免生复试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9-88182645
邮 箱:xzfjw@163.com
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2022年9月23日